乳制品是指使用乳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原料加工制作的产品。
乳制品为:液体乳、乳粉和其它乳制品。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乳清粉)、其他乳制品(浓缩乳制品、奶油、稀奶油、无水奶油、干酪、再制干酪、特色乳制品等)]。
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设置生产作业区,按照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各作业区要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不同洁净级别作业区应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防止交叉污染。乳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见表2。
表2 乳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
序号 |
产品类别 |
清洁作业区 |
准清洁作业区 |
一般作业区 |
液体乳 |
灌装车间(保持式灭菌工艺除外) |
原料预处理车间(标准化间)、包材暂存间(区域)、杀菌间(区域)、搅拌型发酵乳发酵室、灌装车间(保持式灭菌工艺)、其他加工车间 |
收奶间、原料仓库、凝固型发酵乳发酵室、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需要时配备冷库或制冷设备) |
|
乳粉湿 法工艺 |
喷雾干燥后或流化床的出粉口区域、过程产品暂存间(区域)、内包材消毒后的暂存间(区域)(听装包装除外)、内包装车间 |
原辅料内包装清洁间、称量和配料间(区域)、理罐(听)间、原辅料预处理车间、浓缩车间、喷雾干燥车间、包装材料拆外包清洁消毒间(区域)等 |
收乳间、原辅料外包装清洁和拆包间(区域)、外包装车间、包装材料仓库、原辅料及成品仓库 |
|
乳粉干 法工艺 |
原辅料称量配料间、预混间(区域)、投料和混合区域、包材消毒后暂存间(区域)(听装包装除外)、过程产品暂存间(区域)、充填及内包装车间 |
原辅料内包装清洁区域、隧道杀菌区域、包装材料拆外包清洁消毒间(区域)、理罐(听)间等。 |
原辅料仓库、外包装清洁车间、外包装车间、包装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原辅料外包装清洁和拆包间(区域) |
|
其他乳 制品 |
包材暂存间(保持式灭菌工艺除外)、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充填及内包装车间、食品工业用浓缩乳灌装区域等。脱脂牛(羊)初乳粉冷冻干燥区域、低温干燥工艺生产脱脂牛(羊)初乳粉同乳粉湿法工艺、脱脂牛(羊)初乳同液体乳。 |
原料预处理、配料及混合车间、原辅料内包装清洁区域、包材暂存间(保持式灭菌工艺)等 |
收乳间、外包装清洁车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拆外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等 |
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安装能自动关闭(如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和(或)空气幕,并应确保两侧的门不被同时开启。进出清洁作业区的人员、原料、包装材料、废弃物、工器具等,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应设置原辅料包装清洁设施和包装材料清洁消毒设施,进出清洁作业区的原辅料通道两边的门应防止同时被开启。
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车间内设置的过程检验室应符合相关区域卫生要求,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准清洁作业区更衣室应设在生产作业区入口处,进入准清洁作业区的更衣、洗手、消毒顺序应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般流程为换鞋、更外衣、洗手、更清洁工作服、手消毒。
清洁作业区的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并设置阻拦式鞋柜、洁净服独立存放及消毒设施等。
进入清洁作业区的更衣顺序为换鞋、更一更工服(或不更)、手消毒(或洗手和手消毒)、更清洁工作服、手消毒。更清洁工作服的房间的空气洁净度应达到清洁作业区的要求。二次更衣后,需经过互锁式气闸室或风淋室进入清洁作业区。
生产企业应根据需要在生产及辅助车间配备空气调节和净化系统,使温度、相对湿度与生产工艺相适应,保证空气由清洁度要求高的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低的区域,并形成一定的压力梯度。空气净化系统运行情况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有运行记录。
清洁作业区的供风系统应独立设置,采用初效、中效、高效(亚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保持清洁作业区室内正压。
对于通过风动管道运输的原料或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的空气,需要设计和安装适当的空气过滤系统。
湿法工艺部分生产的过程产品的暂存应在清洁作业区。
表5 乳制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表
项目 |
内容 |
控制要求 |
检测方法 |
监控频次 |
微生物 |
空气浮游菌(动态) |
≤300cfu/m3 |
GB/T 16293 |
1次/周 |
空气沉降菌(动态) (cfu/Φ90mm) |
≤64cfu/4h |
GB/T 16294 |
1次/周 |
|
静态监测 |
监测频率按照企业生产实际需要进行 |
|||
压差 |
清洁作业区与一般作业区之间 |
通过压差计测量 |
≥10Pa |
2次/班 |
换气次数 |
通过测定风速验证换气次数 |
通过风速仪测定 |
≥12次/h |
更换高效过滤器时或1次/月 |
温度 |
— |
通过温度表测定 |
18-26℃a |
2次/班 |
相对湿度 |
— |
通过湿度表测定 |
≤70% |
2次/班 |
说明:换气次数通过风速进行转换后测定。计算公式为:N=3600SV/A,监测时通过风速计算,其中,N:换气次数(次/h)、S:风口通风面积(m2)、A:车间容积(m3)、V:测得风口平均风速(m/s)。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清洁作业区。层高4.0m以上的清洁作业区可适当调整换气次数,但应确保清洁作业区的洁净度。 a有特殊要求时,按规定。 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单点最大值不宜超过平均值的两倍。 2.动态监测时可使用多个沉降皿连续进行监控,但单个沉降皿的暴露时间需要大于30min,小于4h,按实际时间计算沉降菌。 3.静态监测控制要求:空气浮游菌≤150 cfu/m3,空气沉降菌≤4cfu/30min/φ9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