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掌握全市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清真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近日,临汾市民宗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全市清真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一是实行清真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设有清真灶的企业、学校等有关单位确定1名清真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清真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市局对上报的信息联络员注册登记。二是掌握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要求各县(市、区)、企业、学校等有关单位的信息联络员及时了解本地、本部门清真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确保每月至少上报1条信息,非重点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确保每2个月上报1条信息,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三是下发报送信息重点反映的内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要求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情况,食品安全重要动态,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经验、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