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委《关于开展全省清真食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民办发[2017]1号)]要求和宿迁市《关于开展全市清真食品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泗洪县民宗局计划从7月27日起,在全县开展清真食品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角度来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严格执行清真食品的法规政策,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为两个阶段:(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27日-8月5日)。走访调查清真食品企业和清真拉面馆相关情况,对超市、商场、车站等地清真食品专柜进行摸底检查,特别是对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清真标志牌使用、清真产品种类等情况详细了解,确保各数据真实有效。(二)检查整改阶段(8月6日-8月25日)。该局将牵头会同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清真食品规范工作联合检查和管理,以进一步掌握清真食品管理方面的真实情况,加强清真食品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