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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出现“清真泛化”现象之我见

2016-10-09 中国民族报 2474
核心提示:  近一段时间,清真泛化成为了热门词汇。所谓清真泛化,是指将原本属于饮食范围内的具有特定民族宗教象征的标识,泛化至饮食之
   近一段时间,“清真泛化”成为了热门词汇。所谓清真泛化,是指将原本属于饮食范围内的具有特定民族宗教象征的标识,泛化至饮食之外的家庭生活甚至社会生活领域,比如清真水、清真牙膏、清真纸巾等。

  部分地区出现“清真泛化”现象的原因

  新疆地区的清真泛化问题比较复杂,背后有“三股势力”的助推,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安全的角度,对其进行防范和打击。主要泛化原因有三:一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商业炒作;二是工业化生产原料中非清真违禁成分的泛滥;三是以抹黑为目的的幕后操盘。简言之,商业炒作、工业污染和抹黑是清真泛化的主要原因。

  关于商业炒作。

  所谓商业炒作,是指商家或媒体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大规模炒作,加大渲染力度,以达到广告宣传或正常新闻宣传难以达到的商业效果。

  清真食品商家对于食品的炒作,往往是夸大传统的清真食品不清真的一面,来反证自我清真产品的清真度。这一炒作缩小了穆斯林对清真食品的选择范围,扩大了穆斯林对传统清真食品的怀疑度。比如所谓的清真水,其实只是唯一的个例。经查,西北某省某穆斯林饮用水企业,给自家生产的矿泉水打上“哈俩利”清真标识,客观上只是为了进军东南亚某些国家的清真市场而采取的定向供应,对方要求包括饮用水在内的所有食品均要有“哈俩利”标识。但从商家面对媒体对此标签所作的解释——“我们引进了先进的德国杀菌除藻技术,不添加任何化学杀菌剂,并且采用了国际一流的……本产品的清真认证意义重大,是我们品牌成长的里程碑”等语句来看,其中不乏主观的商业炒作。

  显然,商家全然没有意识到媒体潜在的疑问和担忧:未贴“哈俩利”标识的矿泉水,穆斯林还能喝吗?这一前所未有的清真认证,是否意味着族群隔离将进一步加剧?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魏德东指出:“在市场经济社会,供给侧的一方看到市场的潜在利润。于是,就有了清真的生活习惯向商品标签化的转向,使本来不必贴上清真标签的产品有了清真的标签,自觉不自觉地把作为穆斯林内部自己选择的个人意志,推向了商品清真的客观化和泛化。”

  站在文化本位主义角度看,将自己加工的食品贴上清真标志也无可厚非。在穆斯林坊间,凡穆斯林制作的,一般都可贴上清真标签,如清真粉条、清真馒头等。贴此标签,穆斯林群体的认可度、购买力就会上升,可以将此理解为一种朴素的文化认同心理。可为什么清真水的出现却会引起如此大的风波?因为水是天赐甘霖,是天然的,是没有意识形态边界的。如果生命之水一经穆斯林加工也成了民族食品,那以后“清真”的泛化将成为必然,民族边界将会进一步硬化,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将会出现更深层次的障碍。

  关于工业污染。

  这里的工业污染,是指清真食品或生活用具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料含有伊斯兰教违禁成分。

  笔者曾看到一则录制从猪皮到软糖制作过程的视频,类似这样的视频在微信中的疯传,强化了穆斯林对非清真食品安全的恐惧,同时也强化了穆斯林对糖果类清真食品的期待。另如所谓的清真牙膏、清真化妆品等,若站在清真的传统认知角度看,感觉莫名其妙,因为它超出了饮食的范畴,进入了生活领域;但若站在工业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看,发现有其产生的客观原因。进入工业革命以后,传统的、分散的、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模式开始向大机器生产模式转变。数以万计的化工原料的问世是工业化生产的显著特征,这些化工原料,有的来自于化学元素,有的提取于动植物,比如明胶。

  当工业化时代的穆斯林得知,信仰上的违禁食品和生活用品已经无孔不入时,震惊之余,寻求真正意义上的清真食品,维护自我的传统价值观,就成为了穆斯林本能而正当的诉求。

  关于误解与抹黑。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族群之间以前所未有之势高度融合。同时,由于文化交流不畅,主体民族对少数族群存在认识盲区继而产生误解或抹黑行为在所难免。

  对于那些从未出现过的泛化对象,如“清真电池”、“清真厕所”等,在笔者的访谈中,底层穆斯林群众一致表示:“瞎胡闹”、“玷污清真形象”。据笔者了解,所谓的“清真厕所”并不存在,这一称谓是从“穆斯林专用卫生间”恶搞来的。经查,去年银川中阿博览会期间,主办方考虑到阿拉伯来宾的宗教生活所需,临时开设了“穆斯林专用卫生间”。此卫生间是宗教类而非日常类设施,卫生指标要求较高。其中安装有穆斯林礼拜前做大、小净专用的清洁下身的设备,如汤瓶壶或净下喷头。有非穆斯林参与者或许出于误解,将其称为“清真厕所”,于是引起了大众媒体发酵式的抹黑评论,同时也引起了官方的警惕性回应。

  今天,学术界倾向性认为,原教旨主义易产生宗教极端思想,有学者指出,清真泛化现象背后存在原教旨主义的影子。但笔者关于泛化现象访谈了几位奉行原旨教义的赛莱菲派阿訇,他们都认为:“《古兰经》说:真主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服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伊斯兰教法原理告诉我们:天地间的一切本质上都是合法的,除了《古兰经》禁止的那4项(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和‘圣训’中增补的那几项(禁食青蛙、狗肉、凶禽猛兽)以外,像这种乱贴标签的行为,不应该是真正穆斯林所为。归根结底,泛化的原因只有两个字——利益。”可见,“清真泛化”在中国伊斯兰教信仰者中鲜有市场。

  我国的清真食品认证,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清真标识各地不一,清真界定基本上都是沿用民俗说,即以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界定清真,并非是按照纯粹的伊斯兰教法来界定。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只接受民俗化的清真,不接受教法式的清真。而伊斯兰世界的“哈俩利”认证,是参照伊斯兰教法,通过仪器化验食品中有没有违禁物(如猪肉和酒精)的含量来认定的。换言之,国内的“清真”并不等同于国际上的“哈俩利”。在全球化的当下,如何应对一体化背景下的“哈俩利”认证?这对我们国家的相关政策提出了挑战。

  “清真泛化”的危害

  中国广大穆斯林应清醒地意识到清真标识泛化的危害。其一,泛化是对族群边界的硬化甚至是隔离,不利于民族和谐;其二,泛化的实质是绑架伊斯兰的商业炒作行为,要警惕背后怀有不良目的的操盘手;其三,泛化将会消解伊斯兰教法中循序渐进、因人而宜的人文关怀,致使伊斯兰教以生硬僵化之态呈现于世人,不利于中国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其四,泛化必然产生商业陷阱。许多非清真企业,为了争取政府财政对少数民族企业实施的优惠政策,如优先供应、减免税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不惜巧立名目、疏通关系,削尖脑袋挤身清真企业。为了出口伊斯兰世界,不惜将所有产品清真化。这些由非穆斯林主体经营的“清真企业”,不但挤压着穆斯林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也会对其他非清真企业利益空间产生挤压,从而导致报复性商业陷阱的出现,于是类如“清真卫生巾”、“清真汽车”背后的丑化意图,成为了清真泛化的又一幕后黑手。

  应对“清真泛化”之策

  基于泛化的危害,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对症下药、实事求是,制止泛化现象。我国广大穆斯林也应该为制止泛化作出努力。

  随着全球化的到来,穆斯林少数问题引起伊斯兰世界法学家的关注。所谓穆斯林少数,是指一个国家穆斯林所占比例较低,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与伊斯兰国家差异很大,如中国穆斯林、欧美穆斯林。这些国家的穆斯林在宗教功修、饮食、婚姻、社会交往、教育等方面遇到了伊斯兰世界不可能遇到的困境,并面临要么离群索居,要么变通融入的艰难选择。对此,不可能复制伊斯兰国家的教法判例,必须本着伊斯兰沙里亚法“关注利益、给人方便、富于弹性、避免困难”的法学宗旨,有针对性地创制凡特瓦(教法判例),从而使这些国家的穆斯林既捍卫信仰原则,又能积极主动地融入当地社会。因为《古兰经》说:“关于宗教的事,他未曾以任何烦难为你们的义务”,“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圣训”也提到:“但凡穆圣有两种选择,只要不是过错,他都会选择较容易的。”

  总之,清真泛化原本是外部经济环境影响下的市场现象,在全球化的今天,有其产生的客观性、必然性。对泛化导致的社会负面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解决和纠正。



  (本文作者系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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