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甘肃省人大副主任马青林一行在兰州新区检查《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菊,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西新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兰州食品行业知名企业甘肃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对照《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按规定悬挂清真食品标志牌,主要负责人是否穆斯林群众,在采购、保管、生产、销售等主要岗位和环节是否有穆斯林群众参与,参与比例是否达标,生产经营的主要器具是否专用等。检查中,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纠正,现场不能解决的,要求其整改到位。
马青林指出,落实好《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清真食品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有效地推动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要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要把常态化的监管落实到清真食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经营等各个环节,确保清真食品不出任何问题。
通过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新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