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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委会将设食品安全联络点

2011-08-24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424 0

本市将出台多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半年汇报会上获悉,近期,本市将陆续出台多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涉及举报奖励、刑事侦查、区县街乡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要求各街道、乡镇应当在居委会、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联络站点,明确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本市即将出台的三项措施为《关于加强区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内部衔接工作的意见》。

■计划设立专职食品安监员

近期本市将出台《关于加强区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各区县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工作重心的下移正是为了解决目前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违法现象隐蔽性强的难点问题。

意见中要求各街道、乡镇应当在居委会、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联络站点,明确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配合街道、乡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同时要求有条件的区县(地区)政府应当积极探索建立专职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协助街道、乡镇发现风险隐患线索并开展宣传教育、信息归集等工作。

除此之外,各区县还将完善九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制度为会议制度、执法检查制度、监测制度、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考核评价制度。

在执法制度中强调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经营者及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学校等场所的执法检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年度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违法举报奖励面扩大

在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将通过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升奖励额度、简化奖励程序,进一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据了解,在过去的老办法中,虽然对一些行为规定了可以纳入举报奖励的范围,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工商部门发现虽然对食品举报提供的线索进行了查处,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并没有形成最终的案件或是案值,举报人没能获得奖励,现在,对这一类情况在新修订的办法中都被纳入到了奖励的范围。

■9区设食品药品案件侦查中队

记者获悉,市公安局于近日成立了一支专门的食品违法犯罪侦查力量--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设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同时,在朝、海、丰、石等9个区设立侦查中队。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内部衔接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将配备机动警力专门应对食品安全重大紧急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发挥手段丰富、技术先进、人员配置强的优势,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有力打击;在涉案人员众多或跨区域涉嫌犯罪、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等情形下,公安机关将提前介入案件调查。

对于案值较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将采取情报交换、组织联合专案组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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