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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火锅店进货渠道需有详细记录

2011-08-20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1006 0

新闻速读 即日起至11月底,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用3个月时间对火锅类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求自制火锅底料单位要公示所使用添加剂成分外,要对食用油购进渠道、进货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进行详细记录。监管部门将逐步扩展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近期,重庆老堂客火锅店回收火锅底料制售火锅油事件经中央电视台曝光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用3个月时间对火锅类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故意添加情节恶劣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从事餐饮相关服务行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以各类火锅类餐馆、火锅类餐饮摊贩(如串串香等)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汤料及调料加工经营食品行为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吊白块、工业石蜡、苏丹红等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据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关于火锅底料安全的报道屡见不鲜,已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因此决定采取专项行动,来杜绝此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自制火锅底料单位除了要公示所使用添加剂成分外,还要对食用油购进渠道、进货情况、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进行详细记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逐步扩展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本次专项行动中,每个月30日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上报昆明市局。在检查中,发现利用回收油做原料及其他非法添加行为,将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故意添加情节恶劣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负责人五年内不得再从事餐饮相关服务行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昆明日报 记者徐婕)来源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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