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台湾真空包装即食大豆食品的注册要求修订案将于2011年11月6日生效

2011-08-19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550 0

2011年2月11日,台湾地区卫生部门建议修改的真空包装即食大豆食品表的注册要求.最终修改将于2011年11月6日生效.

主要内容:

(一)真空包装黄豆即食食品应填具"真空包装黄豆即食食品查验登记申请书表",向卫生部门办理查验登记.

(二)除符合真空包装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可于常温贮存及贩卖者外,真空包装黄豆即食食品应于包装上标示"建请加热后食用"的字样,须标示于最小贩卖单位的外包装正面明显易见处,标示字样的字体长宽不得小于零点五公分.

(三)非经卫生部门查验登记许可并予以公告的真空包装黄豆即食食品,不得制造、加工、调配、改装或贩卖.


举报0 收藏0 打赏0 评论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手帮助| 信息发布规则| 版权隐私| 服务条款|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广告服务| 积分换礼| RSS订阅| 违规举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