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唐正芳)记者7月31日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从7月20日起至28日,自治区商务厅组成6个检查组,分赴全区14个市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工作检查,目前各地已陆续有消息返回.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门将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追溯到源头,一查到底,严厉处罚,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并将在近期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和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据了解,为加强全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吸取桂林私屠滥宰事件教训(本报7月15日33、34版曾报道),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自治区商务厅决定从7月20日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全面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等频发、易发地区和肉食品加工专业区域;彻底捣毁私屠滥宰与注水窝点,没收私宰肉和屠宰、注水工具;严厉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资格证,以及屠宰企业出租(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畜禽、肉品交易市场与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的检查力度,查清并切断背后的非法利益链条.
二是继续加大生猪屠宰行业的清理整顿力度,严格依法把好定点屠宰准入关;对于达不到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屠宰企业,要坚决予以淘汰,一律不得换发牌证;对已换发证章企业进行全面梳理,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期满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未履行报批手续开工建设、未取得定点屠宰资格投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生猪产品市场断档、脱销,及时组织屠宰企业生产,发挥骨干屠宰企业在保障生猪产品供应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案件查处通报制度.自治区商务厅近期将出台《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办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和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据介绍,检查人员通过"看市场、查窝点、下企业",先后走访了屠宰厂,检查农贸市场,向屠宰企业、市场管理人员和部分经营户了解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和猪肉的来源、价格等情况,随机抽检屠宰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审核换证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除了检查辖区内所有县外,每个县还抽查了20%的乡镇,特别是私屠滥宰比较严重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