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最近屡见不鲜。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而同一种有害物质,在同一种食物中,不同的国家,"安全标准"不尽相同。控制食品中毒素含量的 "安全线"并不是"安全"与"有害"的分界线。
食品安全事件,最近屡见不鲜。生活中,常听到"某某食物中的某有害物质超标了多少"的说法,细心留意的人会发现:同一种有害物质,在同一种食物中,不同的国家,"安全标准"不尽相同。要想清楚"安全标准"的意义,首先要了解"安全线"是如何划定的。
动物实验确定"NOAEL"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理想情况下,是要找到这样一个量:当人体摄入的这种物质低于这个量时,就不会受到损害;而高于这个量,就有一定的风险。这样的一个量,被定义为"无可测不利影响水平(简称NOAEL)".
在实际操作中,NOAEL多数情况下用动物实验来确定。
举一个例子,用某种物质喂老鼠,几个月之后,每天喂的量少于10毫克的那组老鼠都没有问题,而喂20毫克的那组老鼠中有一两只出现了不良反应,那么10毫克就是这次实验得到的"安全上限".
假如这些老鼠的平均体重是100克,那么每公斤体重能够承受的量就是100毫克。用这个数据来估算针对人的"安全上限":如果采用100的安全系数,那么"安全标准"就定为每公斤体重1毫克;如果采用50作为安全系数,"安全标准"就定位为每公斤体重2毫克。
烧烤毒素用水测量
有些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有较多的研究数据,比如镉。
镉在通过饮食进入人体的情况下,最先出现的伤害在肾脏。当肾皮质中的镉含量在每公斤200毫克时,大约有10%的人会出现"可观测到的不利影响".世界卫生组织把这个含量的四分之一,即每公斤50毫克,作为"安全上限".
然后考虑到饮食中镉的平均吸收率,以及能够排出的一部分镉,计算出:每周每公斤体重吸收的镉在7微克以下时,对人体没有可检测到的损害。这个量叫"暂定每周耐受量(简称PTWI)".
平均来说,这个量跟每天每公斤体重不超过1微克是一样的。对于一个60公斤的人,相当于平均每天不超过60微克。
还有一些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缺乏直接实验数据,对动物的危害也是在大剂量下得到的。而人通过饮食,全以"小剂量长期摄入",这种情况下,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就没有实验数据。
科学家们会采用"大剂量"下得到的实验数据,来"估算"在小剂量、长期摄入的情况下对人体的影响。
比如,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做苯并芘的物质,在动物和体外细胞实验中体现了致癌作用。这种物质在天然水中也广泛存在,而在饮用水中的浓度范围内,它会产生怎样的致癌风险缺乏数据。
根据已知的数据进行估算,如果一辈子饮用苯并芘浓度为每公斤0.2微克的水,增加的癌症风险在万分之一的量级。所以,美国主管机构设定饮用水中的苯并芘"目标含量"是零,而"实际控制量"则是每公斤0.2微克。
大米中的"毒素"
有些有害物质几乎只来源于某种特定的食物,那么就用"每日最大耐受量"除以"正常人会在一天之中吃的最大量"而作为"安全标准".
有的有害物质则存在于多种食物中。比如镉,大米是其一大来源,按照每公斤体重每天1微克的"安全标准",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可以摄入60微克。
假设大米中的镉含量是每公斤200微克 (即中国国家标准的0.2毫克),那么每天不超过300克大米,就还在"安全标准"之下。此外,水和其他食物也是可能的来源。
世卫组织认为来自于饮水的镉不应该超过"安全标准"的10%,假设一个60公斤的人每天摄入两升水,因此把饮用水中镉的安全标准定为每升3微克。
瘦肉精--中国"零容忍"
在制定莱克多巴胺(瘦肉精)安全标准的时候,美国采用的安全系数是50,猪肉中的允许残留量为每公斤50微克,世卫组织和加拿大的安全系数就要高一些,最后得到的标准是每公斤40微克。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就更为保守,采用的标准是每公斤10微克。中国则采用"零容忍",完全不允许存在。
安全标准的制定还与人群中对该种食物的普遍食用量有关。
比如说无机砷,世卫组织制定的安全上限是每天每公斤体重2微克,相当于60公斤的人每天120微克。在欧美,人们吃的米饭不多,很难超过这个量,也就没有对大米中的无机砷作出规定。
而在中国,大米是主粮,就规定了每公斤150微克的"安全上限".或许基于类似的原因,日本大米中镉的"安全标准上限"就比中国的要高,是每公斤400微克。
不难看出,这些"安全线"只是一个"控制标准",并不是"安全"与"有害"的分界线。比如说,如果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每天吃500克每公斤含0.15毫克镉的大米,是"超标"的;而如果只吃200克每公斤含0.25毫克镉的大米,则处在"安全范围".
据《南京日报》、《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