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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所有食品添加剂须在标签上标明

2011-05-16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424 0

食品伙伴网说明: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卫 生部在5月13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一口气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蜂蜜》(GB1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实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以及黑名单的制定工作,卫生部一直都在做,标准制定一个公布一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部官员表示。

而在此前的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并于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示标准。

据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为食品行业的重要基础性标准,涵盖各类食品,指标多、内容复杂,对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食品标签管理,控制真菌毒素污染,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实现科学监管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是在分析近年来食品污染物监测等数据,参考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和其他国家的标准、风险评估结果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对现有标准中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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