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开始腐烂的苹果。
山东果农郭先生拨打本报96096热线反映:我现在在南京众彩物流做水果生意。由于生意一直不太好,我想转到其他地方销售,但众彩物流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让我走,说是要走先交1000元钱的"转场费".可是,总共才卖了不到200斤苹果,毛收入也才400元,而且还烂掉了不少苹果,这样收"转场费"也未免太"黑"了。
本报记者 焦哲 摄影报道
果农
1000元钱收得"不明不白"的,我觉得真是"亏大了"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江宁南京众彩物流中心A区301档区的郭先生摊位。郭先生正在把一些烂掉的苹果从箱子里挑出来扔进垃圾桶。郭先生说,他是5月4日经人介绍来到众彩物流卖苹果的。当时并没有和市场方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将苹果销售额的4%作为市场方的提成。而且为此郭先生还办了一张市场里的IC卡,因为市场方规定在市场里的销售行为都是通过这张卡结算,卖家和买家并不直接进行现金交易。
郭先生说,这几天下来2万斤的苹果只卖出去不到2百斤。"因为苹果已经开始烂了,多待一天我就多损失一笔,实在是等不起啊。"郭先生说,为了尽量减少损失,成本每斤3元多钱的苹果他只卖2元钱,在这里多卖一天他就多损失一笔钱。5月8日,他找到市场管理方办公室,提出想把手续办一下,自己要离开南京到江西去卖苹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要走可以,先交1000元钱,要不然就不跟我结算之前卖掉的苹果钱。"
郭先生说他苹果没卖掉已经亏本了,现在市场又要向他收这1000元钱,否则就不让他走,这让他感觉市场方在"扒皮".
市场方
一会说是"二房东"乱收费,
一会说是"交易手续费"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市场管理方了解情况。众彩物流中心办公室的副主任戴先生明确表示,市场方从来就没有收过什么1000元钱的"转场费".
戴副主任称,物流中心里的各个档位是被一些人长期租用的,这些人相当于"二房东".郭先生被索要1000元"转场费",戴副主任认为估计是301档区的"二房东"在乱收费。他表示,这一情况市场方将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这位"二房东"的经营资质。不过,郭先生却明确表示,这1000元钱就是市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他要的。
于是,昨天晚上6点多,记者把郭先生的说法再次反馈给众彩物流中心办公室的戴副主任。对方又改口说,这1000元钱可能是"交易手续费".据介绍,从2009年开始,市场方就规定,如果结算时果农的销售量达到进场量的9成以上,就收取4%的销售金额;如果达不到9成果农要转场走人,那市场就要收取进场产品市值2%的"交易手续费",也就是"转场费".
记者算了一下,郭先生2万斤苹果的2%是400斤,而且按照2.5元一斤来算的话,那么"转场费"正好是1000元钱。郭先生认为,这笔钱市场方之前没有告知,是"霸王条款".而市场方则认为,像郭先生这种情况的是零星的散户,市场的相关规定应该由长期租赁人去告诉"散户"们,尽到告知义务。
昨天晚上记者发稿前,郭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下午他再次找到市场办公室要求办手续。工作人员告诉他,第二天可以结账让郭先生去其他地方了,1000元钱也不收了。郭先生说,他问对方这1000块钱为什么不收了。对方回答他说是"你第一次来我们这里,就当照顾你一下吧".
多说1句
莫名其妙的转场费
可能也是推高价格黑手
事情最终是解决了,1000元转场费说不收也就不收了,但是,这起矛盾背后却暴露了不少问题,也留下了一串问号。
目前,因为"菜贱伤农,菜贵伤民",从上到下都在想尽招数,来扶持菜农果农,确保整个农副市场的稳定。而菜价果价为什么会高,饱受诟病的是中间环节加价太多。本报记者日前曾经从山东寿光跟随菜农一路到达南京,"田头贱,摊头不贱",记者用翔实的细节揭出了流通成本所带来的菜价高企。同理,水果价格从田头到市场,也会经历这样的过程,而如今,这笔2%-4%的"转场费",无疑也是中间环节中的一环,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推高菜价果价。
应当说,市场方适当收取管理费或者交易手续费,本无可厚非,但硬性规定2%-4%的"转场费"是否涉嫌"霸王条款"?此外,其中还冒出了"二房东",而且还可能会乱收费,这是否又容易出现市场垄断?这些疑问,希望有关部门去做一番调查,能够加以更好的规范,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形形色色的"加价"行为。 编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