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下周结束,大礼包日期标识添新规
端午节临近,由棕子、咸蛋、皮蛋共同组成的大礼盒很受欢迎。
徜徉在琳琅满目的超市,各种“大礼包”、“实惠装”、“超值礼盒”让人目不暇接。
市民们往往一看实惠,就赶紧装进购物筐,但是,你注意过“大礼包”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识吗?
“大礼包”内有多种小包装的不同食品,不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往往不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种“大礼包”的日期标识并不统一。
今后,“大礼包”日期标识将有规可循。
4月初,卫生部公布了由该部组织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较之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标准增加了对混合包装食品日期标识的规定,混合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也应为单件包装食品的最早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识各单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调查“大礼包”日期标识不统一
昨日下午,记者在几家超市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目前各种“大礼包”外包装上的日期标识并不统一。
以牛肉干为例,某品牌“超级棒礼包”内有手撕牛肉干和牛肉粒共4袋,但外包装上只明确标识了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日期一栏则为“袋内产品包装袋背面封口处”.
实际上,在不打开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根本无法全部看到4袋的“背面封口处”.
另一品牌的豆腐干混合包装中,两袋豆腐干之间夹带了几颗独立包装的米花糖,但外包装上只有一个生产日期,隔着包装袋可以看到,米花糖上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端午节促销的礼盒外包装上都明确标识了棕子、咸蛋、皮蛋各自不同的保质期,生产日期则是统一的。
王府井超市负责某品牌礼盒销售的服务员表示,如果该品牌的礼盒买回去发现里面的日期标识和外面的不符,消费者可投诉,他们会进行赔偿。
规范“大礼包”日期标识将有规可循
相较《食品安全法》目前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明确的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也就是说,日期标识以“早”为准,或者分别标识。
调查中,很多市民均表示,平时并没有特别留意“大礼包”等混和包装中,各单件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相关链接:
卫生部公开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