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昨日,省消委开始介入调查,称如发现违规条款,将要求整改。
“餐馆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武汉市餐饮协会和市消协、市个私协的这一规定见报后,引起市民和网友的热议。
省消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曾多次在不同场合,抨击酒店“禁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认为此举涉嫌违法;省消委认为,消费者完全可以自带酒水。武汉市消协去年曾发出第17号消费警示:酒店无权禁止顾客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属侵权。现在出尔反尔,令人费解。
昨日,省消委已要求市消协送交《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的正式文本,并将着手调查。省消委秘书长贾民乡称,省工商局相关处室也介入此事。如发现《规范》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省消委将向武汉市消协下达整改建议书。
市餐饮业协会秘书长涂水前表示,《规范》中餐馆有权“谢绝自带酒水”等条款,引发消费者强烈反应,社会各方面也在密切关注。协会会及时跟进了解,预计“五一”前给大众一个回复。
数万网友指斥“霸王条款”
餐馆“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所谓新行规,引发网友热议。新浪、大楚网还就此进行了调查。
截至昨晚7点15分,新浪网有23935位网友参与调查,91.8%的人认为,消费者带不带酒水是自身权利,餐饮企业无权干涉;4.7%赞成该条款,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不便于餐饮企业管理,影响了服务效率。在大楚网,有19624位网友认为该条款是覇王条款,占受调查者的93%。
不少网友明确表示,如果不准进餐的顾客自带酒水,首先就应对餐馆的酒水价格作出限定,应该和市场平均价一样,并且品种不能单一。还有网友质疑,该规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悖,根本不具备合法性。
也有极少数网友对该条款表示理解。武汉网友“网络很可怕”就表示,商业就是商业经营,酒店有权利不让顾客带酒水,顾客也可以不去不允许你带酒水的酒店。
网友观点摘录:
★福建龙岩网友“步风”:如果规定餐饮行业的酒水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那么谢绝自带酒水可接受。
★网友“大雅雕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大于《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规范》的制定者应在法律范围内制定《规范》。
★武汉网友“阿拉丁”:如果你的酒水价格合理,消费者自然也就会去消费,何必费事自己带酒水,现实中餐馆酒水价格是正常市场价的好多倍。
★武汉网友“宝蓝妖精”:如果不让带就不会去酒店消费了,不如在家或去地摊吃,毕竟我们不是什么大款。
★龙岩网友“∽步风∽ ”:有钱的不会自带酒水,没钱的才会,有钱的人毕竟是少数,将没钱的人都限制在门外,餐饮业还要营业吗?
★网友“临窗观雪”:该条款主旨在于保护中小餐馆的合法权益,应该推行。中小餐馆的菜品利润很低,如果客人还自带酒水,店方几乎无利可图!
谢绝自带酒水是为食品安全?
市消协秘书长肖汉超21日表示,在制定《规范》过程中,“酒店有权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条款,是争议焦点。从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考虑,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酒水被顾客无意带进店食用,危及顾客安全,最终还是制定出此规定。
而多家酒店相关人士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利于食品安全。
楚天卢董事长卢永良表示,酒店会确保自家提供食品、酒水的质量安全,但无法保证顾客自带酒水、食品都没有问题。如果顾客喝了自带酒水,进餐后生了病,该由谁负责呢?
小蓝鲸办公室主任张峰表示,食品安全是酒店经营的重中之重,酒店会保证所供酒水、菜品的安全,让顾客能吃得放心,但却管不了顾客自带酒水的安全。
湖锦酒楼总经理助理谢先生表示,酒店实际上也有平价酒水提供,价格和市场价相差不大,而且能确保是正品真货。对于顾客自带酒水,是真是假,酒店不清楚,也无法保证其安全性。
武汉各酒店真会“谢绝”吗?
21日,记者电话联系多家酒店相关负责人,询问“今后是否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少有酒店直言会按期执行,有的酒店表示可能有个缓冲期,有的则表示,暂时还是会允许客人自带酒水,也不会收服务费。
艳阳天:
在省内各家餐饮企业中,首家公开承诺“欢迎顾客自带酒水到酒店食用”,酒店暂时没有计划改变这项规定。
楚天卢董事长卢永良:
对“谢绝顾客带酒水”及相关规定,不会首先“吃螃蟹”,会优先考虑顾客感受。如果其他多数酒楼不准客人带酒水,或是开收服务费了,而多数顾客也能接受,会考虑跟进。
楚灶王总经理张建平:
出于食品安全考虑,会谢绝顾客带自调饮料,也不提供自带食品加工服务。但对成品酒水,因餐饮业竞争很激烈,除了个别强势大店外,大多数酒楼可能会暂缓实行。
湖锦酒楼总经理助理谢先生:
从目前看来,大多数顾客会有个接受过程,酒店实行起来会有个缓冲期。
三五醇:
就算要谢绝顾客带酒水,也要首先考虑顾客心理感受,如果顾客反应过大,短期内不会硬性实行。
小蓝鲸:
如果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会以顾客自愿为前提,对该规定会有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相关链接
◆去年3月,中消协公布了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称挑战商业销售、餐饮住宿等七大领域的潜规则成为重中之重,其中就包括商家“谢绝自带酒水”。
◆2008年3月,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在西安接受采访时说,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随意以行规给消费者增加义务。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行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007年1月,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接受采访时表示,一些酒楼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涉嫌违法,其以营利为目的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