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24日电 (记者 张蔚然 周兆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指出,地方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中西部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容易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法于去年6月1日起施行。路甬祥说,虽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买样费和检验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国务院也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执行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各项制度予以经费保障,但是中西部和其他困难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缺口很大,直接导致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也容易埋下食品安全隐患。
报告建议国务院督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当前尤其需要加大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预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路甬祥说,检查发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还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监控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方面的制度,“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