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昨起实施,部分商家仍有不足之处
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 实习生 庞倩影)《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昨起正式实行。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多家超市后发现,大部分商家都已展开相关工作,但散装食品的执行情况仍参差不齐。
记者昨日走访多家超市后看见,大多数超市自制的熟食、糕点等无包装的食品,都按规定放在专用的加热设备或冷藏柜中,并标明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各种信息。散装食品则普遍未严格执行,在多家超市,腊肠、干虾米等商品仍然“裸卖”。
在位于天河路口的某超市,记者在购买的散装食品包装上发现,价格标签上除了商品名称、价格、重量、包装日期几个简单信息外,连保质期都未注明,也没有标明保存条件、生产经营者等方面的内容。
家乐福广州区食品质量安全经理冯德悦称,《食品安全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指引,这同时也加大了生产和经营者责任。超市的相关监控力度也随之加大了。
多家超市均表示,对于标签或包装存在问题的食品,将一律清除出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