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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散装食品仍在裸售

2009-07-31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850 0
新《 食品安全法》自6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1个多月时间了,现在成都市食品经营情况怎样?商家们是否还在“裸卖”?近日,记者在走访中看到,成都市部分超市、熟食店、蛋糕坊仍然存在食品“裸卖”现象,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若购买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真让人心里不踏实。

市区某超市散装食品区,包子、馒头等几种食品摆在柜台里,但隔离玻璃已被掀开,糕点、熟食等食品露在外面,等待顾客挑选。在散装糕点柜前,一名中年妇女直接用手捏了几种糕点,以决定购买哪种。记者在市区另外一家超市看到,很多像红薯干、话梅等直接入口的食品,都摆放在玻璃的格子里,没有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有的顾客甚至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直接拿起品尝。在食品上方的标价签上也没有发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保质期等记录。

记者问工作人员为何有令不止,继续“裸卖”时,工作人员没有回避:“实际上散装食品都是有防尘设备的,但很多顾客为了方便,直接打开玻璃挑选食品,走后也没有盖上,有时我们工作忙,来不及,才造成了部分散装食品‘裸卖’的现象。”

“超市一直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履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市区某超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超市已经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很多直接入口的蜜饯、膨化类散装食品已经改成打包卖的方式,一些裸卖的糕点、熟食,超市会加封玻璃,以还给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

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现在,超市、卖场的散(裸)装食品贮存柜上大多以标签的形式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内容。出售时,也能以条形码封条标明了散(裸)装食品的出售时间。可这些散(裸)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则大多无标注。

在一家大型商场食品部,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冷冻类食品的保质期,规定为一个星期,熟食类、零食类、糕点类食品采用“日清制”,即当天生产,当天卖完,“一些当天未能销售完的食品,商场会要求以买一赠一或赠送给员工的形式,当日全部处理完。”面对记者关心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国家对于不同的散装食品并没有明确的保质期规定,只能凭主观感觉定期下架。

调查中,记者顺便走访了那些遍布街头巷尾的散装食品作坊和销售点。除还算正规的糕点店有食品名称标签外,绝大多数店铺没有在散(裸)装食品上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姓名,有的甚至连标注都没有。当咨询如何才能保证食品的质量时,一位姓姜的熟食经营者告诉记者:“凭感觉,手摸、鼻闻、口尝,都可以辨别出食品的质量,味道变了就扔掉。”看来,对于散装食品的保质期,大多还是跟着感觉走。

在调查中,一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弄明白各类散(裸)装食品保质期,其实也是他们的愿望,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不至于食品还没有过保质期时就稀里糊涂地降价处理或提前下架,造成浪费。而之所以没有标注保质期,因为根本没有一个可参照的标准。

由此可见,在食品的卫生安全保障措施上还是需要改进的。对于目前的现状,一方面各散(裸)装食品经营网点自身应严把进货关,并建立进货台账;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该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生产环节,特别是食品出厂环节的常态管理。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大对中小经营户和流动摊点的监管力度,完善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等等。同时,各地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各类散装食品在配套管理下的保质期限,确保《食品安全法》得到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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