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表示,此次检查结果还发现了3个假冒保健食品,分别是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另外,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过限量标准。其余产品都为合格。
疑问一:绿A怎么又合格了?
药监局:不合格指“可疑待查”
尽管药监局昨天发布了上述公告,但仍然让众多消费者难以释怀。因为本次检测之前,药监局曾于2月29日下发一个通知。该通知显示: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13种螺旋藻“蓝帽”产品的重金属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而昨天药监局公布的也正是这13种产品的再次检测结果。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监测”的理解。这位负责人说,“监测”指的是根据前期摸底和媒体举报的情况,把一些产品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各地去监督、检测。因此“监测”不等同于执法检查;经“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指的是“可疑待查”,而非科学检测后的“不合格”。
既然是“可疑待查”,为何在纸面上写成“不合格”?如果产品真的没有问题,这样的表述会否造成误解而影响企业和产品的声誉?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2月29日发布的通知,本来是对内的工作通知,并非对外的文件。
疑问二:监测是否为同批次产品?
药监局:不能具体到某个批次
记者注意到,药监局两次都并未公布13个产品具体的铅含量,只有第二次结果公布了产品具体批次。“监测”不合格的批次跟本次合格的“批次”是否为同一批?如不同,会不会存在不同批次重金属含量不同的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在“摇摆”的含量中得到保障?
对此,这位负责人重申,“监测”不是执法程序,只能是摸底、走访,找工作的重点,因此不可能具体到某个批次。而根据工作重点而进行的本次监督检查是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发现问题是可以处罚的。
疑问三:到底该采用哪项标准?
专家:片剂未写进相关标准
昨天药监局指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其铅指标限量为2.0mg/kg。而国标中规定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的铅限量应为2.0mg/kg,一般食品的铅限量应为0.5mg/kg。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李可基介绍,绿A天然螺旋藻精片为片剂,适用于2.0的标准。李可基解释,由于相关标准出台于1997年,本应在胶囊的后面把片剂写进去,但一直没有修订。
但有专家表示,这一国标在2006年就废除了,更有专家称,螺旋藻片为保健食品,理应采用更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