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秦音)我们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同一种食品卫生部门说合格,而质监部门说不合格,同一种产品为何不同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不同?到底以哪个为标准?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今日作出了解释,他认为不同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必须满足三个要素。
吴清海说,不同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至少必须满足三个要素。一是检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这是国际检验检测领域通行的惯例;二是必须检测相同的样品,也就是说不同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样品应当是相同的;三是检测的项目也要相同。“一家说合格、一家说不合格,我认为至少是这三个要素当中的一个要素不符合规定条件。 ”
有网友提出应餐厅分A、B、C、D级一样,针对食品行业形成一个等级制度,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地能够足够了解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吴清海对此表示,在实际监管中已经对生产者采取了类似的做法,对生产者的诚信记录、生产条件、质量管理比较好的生产者,在监管资源配置上适当减少。对于不良记录比较多、生产条件比较薄弱、生产者的过程管理不够扎实的生产企业,配制的监管资源就比较多一些。
但吴清海也认为,划分等级是对企业这样的主体而言的,对于产品来说划分等级不一定科学可靠。因此他建议消费者选购食品的时候,对于企业带QS标志的产品,它的质量安全可靠程度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