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本市将逐步推行猪内脏和肉糜出场前进行预包装。
根据《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猪内脏今后都将穿上外衣。外衣的标签上还将注明生产单位、生产日期、重量、生产批号或检疫合格证明等溯源信息。同样,肉糜预包装的标签也要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昨天告诉记者,每份猪内脏的标签就相当于一张独一无二的电子身份证,可以追溯到猪的出生地。每个屠宰企业必须对其猪内脏安全进行负责。
另外,为防止不可食用生猪产品部分(俗称垃圾肉)流入市场,从本月起,生猪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企业等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每日统一收集不可食用生猪产品,存放于专用容器内,进行着色标记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