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昨天发布的一项针对贫困农村地区学校供餐与学生营养改善的报告称,通过学校供餐,学生营养摄入和体质体能改善显著,但由于义务教育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学校供餐所涉及的点多面广、头绪繁杂,各地管理规范和运作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学生的受益程度。
保障学生营养成共识
在中央政府决定按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之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曾在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省区开展学校供餐试点。
去年下半年,该基金会组织课题组,对上述四省区学校供餐与学生营养问题最新政策进展进行了效果评估,并就供餐方式、资金利用效率等进行比较和总结。评估认为,以学校供餐保障学生营养已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的共识,学校供餐的基本条件正在不断完善。
营养改善效果打折扣
评估报告认为,部分地区将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虽然降低了学校用于食堂运行的支出,但加重了学生的就餐负担,也使学生营养改善的效果打折扣。
部分地区对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虽已逐步将资金用于学校供餐、改善学生营养上,但仍缺乏统一明确的政策安排。在具体餐食供应方面,部分地区对地方的饮食习惯考虑不够,在设施的配备和原料的采购上没有实现本地化,配备的部分厨具价格高昂且不够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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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补助效率低于免费午餐
评估报告还认为,既有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制度与免费午餐制度的整合面临问题。
免费午餐目标即为改善学生营养,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并未明确其功能在于营养改善。在有的试点学校全体学生免费享用午餐,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在为寄宿生提供早、晚餐方面的使用效率远低于免费午餐,学生还不得不缴纳实物或者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