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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污染安全难保 散装食品六一禁售

2007-05-16 中国食品网 中食网 270 0


6月1日开始,没有经过包装的散装速冻面米食品将一律禁止销售。这是国家商务部刚刚发布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的规定。速冻水饺、汤圆、肉丸……这些裸卖了近十年的散装速冻食品将不得不穿上“衣服”。从《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公布至今3年多的时间,散装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终于引发了整个市场的彻底禁售。
散装水饺被禁反热卖

“快买吧,原来卖4元多钱一斤的水饺现在才3.6元。”5月13日,记者在北京家世界超市看到品牌为“猫不闻”的散装速冻水饺标着特价的黄签,其中品种为猪肉三鲜馅的速冻水饺已经只剩下不到食品盒整个容积1/10,但工作人员并未补货,冷冻专柜的售货员好心提醒记者:“现在不买的话,等到一加包装马上就要涨价了。”

由于散装食品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容易被顾客直接触摸,存在卫生隐患,日前,国家商务部发布新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规定,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面米食品不得销售。而禁售消息传市后,不少超市纷纷促销散装速冻食品。记者在北京几家大中型超市看到,面对价格低廉的速冻食品,消费者购买热情很高。

“为什么买?那还用问,便宜呗!”一位正忙着往口袋里装速冻饺子的顾客告诉记者,对于散装速冻饺子的卫生隐患她并非全不在意,但由于同样是速冻饺子,散装的能比盒装的便宜近一半,所以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散装水饺。“大超市里卖的,质量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至于顾客接触之类的事情,反正买回家也是要再煮的,沸水一滚就消毒了。”采访发现,正是由于很多顾客抱着这样的想法,散装速冻食品的销路一直不错。

“品种多、吃着方便、价格又便宜。”这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散装速冻食品的主要因素。采访中,不少顾客还对散装速冻食品下架表示惋惜。“就拿饺子说,买散装的我可以一次买上几种馅掺着吃,想要多少就买多少,可整体包装的一袋就一种口味,重量还是固定的。”家住北京通州的张大妈这几天从超市抢购了不少特价的散装速冻饺子,准备“囤”在家里,她告诉记者,她最担心的就是,一加包装后速冻饺子涨价,“我吃的是饺子又不是包装,这不也是浪费么?”不过记者同时发现,赞同散装速冻饺子禁售的消费者也有不少,主要集中在收入较高的人群中,出于卫生的考虑,他们其中不少已经多年没有购买过任何直接食用的散装食品了。

三大问题

散装水饺被禁

二度污染严重、刻意隐藏配料表、新旧产品混装销售难辨保质期,这是业内人士总结出的散装速冻水饺的三大问题。针对这三大问题,3年前国家就出台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然而几年来,该规范形同虚设。

上周,记者分别走访了北京家乐福、天客隆、京客隆、家世界等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几家超市的散装水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二度污染问题,虽然在家乐福,散装水饺专柜给水饺准备了遮盖的塑料盖,但由于部分顾客购买后,没有把盖子盖回去,所以没起到任何防尘效果,而家世界的散装水饺更是直接敞开放置,“直面人生”。

几乎所有的散装水饺柜台上都缺乏详细的产品介绍,简单的“猪肉大葱”、“羊肉葫芦”之类的字样代替了配料表。而在记者的要求下,一位销售员才从水饺袋的最底下翻出了一张铅字印刷的小纸。而且由于散装水饺在超市的售卖方式基本上都是顾客自取,所以难免会出现顾客捡取失误而造成品种混杂。记者就曾经遇上过购买速冻的羊肉水饺款待朋友时,吃出猪肉馅饺子的尴尬场面。

此外,由散装水饺的盛放方式决定,超市在给柜台上售卖的散装水饺补货时很容易造成新旧产品混装,而使厂家标注在大包装上的保质期形同虚设。一位在超市冷鲜柜台工作的朋友向记者透露,很多时候超市特价销售的速冻水饺都是销售员多次补货后根本搞不清生产时间的“陈饺”,而且一些品牌把过期的独立包装的速冻水饺“处理”成散装水饺也是行业内人尽皆知的“秘密”。

 信誉危机

禁售真的是万灵药吗?

正是由于散装水饺的诸多问题,业已引发了一场行业内的信誉危机。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禁售,是我国政府考虑到政府目前的监控能力而做出的决定。同时,《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还规定,超市生鲜区域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要低于-18℃。如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厂家要及时召回处理。另外,新标准要求生产厂家明示馅含量。禁售是否真的能够彻底保证人们的食用安全,不少人对此仍有疑问。

其实,散装水饺的卫生隐患,政府早有所知,所以,早在2003年12月18日,卫生部即出台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并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条例还规定,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应该说,从字面上看,该规范制定的已经十分详细了,但实际生活中,人们发现,真正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的超市寥寥无几。而造成这一局面既有厂商的原因,也有消费者不够配合的因素在内,而条例中一些比较模糊的概念以及政府监控的缺失也给了一些厂商钻漏洞的机会。

“散装的速冻面米食品禁止销售,会不会是散装食品彻底退出市场的一个信号?”记者采访中不少人都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不只是散装的速冻水饺、汤圆……等存在卫生隐患,散装售卖的干果、糖茶……甚至散装的食用油类、酒类等都同样存在二度污染、保质期难辨等问题,而政府的监控也同样存在难度。这些散装食品会不会也同样被禁售?这也许就是我们下一次要讨论的话题。

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

商务部发布《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

为了解决散装食品的二次污染问题,商务部日前发布《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并从6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不经预包装的一些速冻食品不得销售。违者将按照《流通食品领域安全管理办法》最高罚款3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散装销售方式,无论是在销售人员拆除大包装散卖时,还是在顾客挑选过程中,都难免使食品受到污染。散装食品与空气接触面积大,还会造成水分蒸发、产品干裂、油脂的氧化和变质等现象,同时空气中存在的微生物和病毒等很可能污染食物,导致食用不安全。对于超市销售的“裸”装速冻食品,消费者往往不知道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而且按照自上而下的销售习惯,剩余速冻食品还没卖完,新货又堆在了上面,底下的存货就容易变质。

据营养专家透露,散装速冻面米食品暴露在外,除了易被污染之外,超市冰柜的温度还会造成这些速冻面米食品质量出问题。例如速冻食品必须储藏在零下18℃以下,但实际上,超市的冰柜往往是敞开的,温度不可能一直保持零下18℃。速冻面米食品在“高温”之下,保质期就可能缩短,我们偶尔会发现一些速冻饺子表面已经结霜,这说明它内部的水分已经蒸发,味道不鲜美了。

商务部门的相关人员介绍,虽然经过预包装的冷冻食品比散装食品要贵一些,但是这样的产品在质量上有保障,可以保证卫生、安全和不受污染。

声音

裸卖食品弊端多

国家质监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散装速冻食品等十类食品必须加贴“质量安全(英文简称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但事实上,记者在部分大卖场发现,散装速冻食品不仅未加贴“qs”标志,甚至还在敞口“裸卖”。《散装食品卫生规范》这条规定似乎对部分超市不起作用,大部分散装速冻食品都依然盛在敞口冰柜里,毫无遮拦地任顾客挑挑拣拣。

不久前,国内一家著名速冻食品品牌的负责人对媒体披露了速冻食品的3个黑洞,发人深省:其一,一些企业经常在馅里做文章,用一些猪脖子肉代替其他部位的猪肉,蒙骗消费者,而这种做法根本无法保证水饺的口感。其二,个别水饺厂商为了使速冻水饺新鲜可口,就往馅里添加大量味精,有的水饺里加的味精是一般产品的5至7倍。其三,散装水饺在很多超市里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到底摆了多久也没人知道,即使有的已标明生产日期,但是否正确也值得怀疑。甚至个别黑心厂家把袋装过期的速冻水饺倒出来当散装水饺卖,消费者根本就不知情。

由于散装食品大多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一直被认为是食品监管的难点。为此,食品行业一媒体资深记者表示:“散装食品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他认为散装食品本来就是不卫生的,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卫生问题。因为散装食品从生产加工,到装箱运输,再到商场、超市的仓库储存,最后摆上货柜让消费者接触,每一个环节都可能造成污染。

有专家却认为,散装食品应该存在与否暂且不论,但就目前散装食品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来看,还是较受消费者欢迎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它占了食品销售很大比例。因此,目前将散装食品逐出市场是不太可能的。但我们能做的,是把散装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的卫生风险降到零。而事实上,卫生部有关人士认为,尽管《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早已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但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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