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6日下午,满载8吨楠竹笋的两台农用车,行驶在赤壁市蒲圻办事处红旗桥一带时,被闻讯赶来的赤壁市工商局火车站分局执法人员当场截获。
掀开彩条塑料布,8吨“白白嫩嫩”的楠竹笋赫然呈现在眼前,同时,一股强烈刺鼻的气味散发出来。原来,这8吨楠竹笋是赤壁市人刘某非法收购加工,准备销往山东的。为了让楠 竹笋保持新鲜、白嫩,刘某用焦亚硫酸钠浸泡竹笋。
9日,经湖南省岳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这批楠竹笋送检样品实测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61g/㎏,是国家标准的32.2倍,为不合格食品。
据悉,焦亚硫酸钠是一种漂白剂,其中含有30%的二氧化硫。用焦亚硫酸钠浸泡过的楠竹笋,保鲜期可达3-5个月。如果食用了二氧化硫超标的食物,人体会出现急性中毒表现,如头晕、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损害肾脏。
11日,赤壁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致函赤壁工商局,要求该局对刘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肃查处,对扣留竹笋就地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