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被通报企业正在整改之中,并全力追回和处理不合格产品
9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了一份抽查甘氨酸违规添加的企业黑名单。在这份黑名单上,五家广东食品生产企业被严厉通报批评,因为其违规添加了过量的低品质甘氨酸,用以替代奶粉来提高产品的蛋白质含量。这五家企业包括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中山珠江饮料厂、中山日威饮料厂和中山绿色伊甸园食品公司,以及深圳喜之康。
在采访中,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的回答是“之前不知道在乳饮料中添加甘氨酸是违规的,公司也没有检测设备来把关”;珠江饮料厂的有关人士称,“国家每年的卫生标准都变来变去,我们也跟不上”。
据悉,上述被通报企业正在整改之中,含有甘氨酸的不合格产品也在全力追回与处理当中。
被查企业不懂相关法规
在中山,好益佳食品有限公司和珠江饮料厂有限公司颇为知名,这两家公司分别冠名为“妙纤乳”和“冰牛乳饮料”的乳制品在当地卖得相当热火,企业宣传产品蛋白质含量高,喝了易吸收且对身体有益。
尽管不愿透露具体的销量,但珠江饮料厂的一位范姓人士还是解释,“公司的‘冰牛乳饮料’每年都会收到来自各地不下100份的订单”。现在,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黑名单显示,包括好益佳和珠江饮料厂在内的中山食品企业有四家,成了“重灾区”。
好益佳食品公司的一位李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并不知道在乳饮料中添加甘氨酸是违规的,质检总局的报告出来后,他们还觉得很惊讶,“甘氨酸竟然是禁止放入乳制品的”。
无独有偶。中山珠江饮料厂的一位技术部经理对记者表示,他们也不太清楚国家是否有上述规定,“每年的卫生标准都变来变去,我们也跟不上”。这位人士还透露,当初考虑用甘氨酸代替奶粉作原料,只是因为考虑甘氨酸的价格比较便宜,而且同样能够提高乳制品蛋白质的含量,好像对身体也没什么坏处,因此厂里就决定开始大量购买。
企业缺乏相关检测设备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学院曹劲松教授解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指出,“甘氨酸允许使用的范围为调味料和豆奶,最大使用量是1g/kg。”。乳饮料不同于调味料和豆奶,它作为一种营养性食品,其所含蛋白质应为具有高生物利用率的乳蛋白,根本就不允许添加甘氨酸。显然,中山好益佳食品公司和中山珠江饮料厂在生产售卖产品前,还未研究过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标准。
此前,记者还曾接到报料,称有无良企业为了进一步节省成本,把工业级甘氨酸作为食品级原料添加进饮品中,对人体可能造成潜在伤害。在记者的追问下,好益佳食品公司的李先生还坦言,目前工厂里没有仪器能够检测购买的原料甘氨酸是食品级,抑或是工业级的。
王丁棉对此大为惊讶,“如此不严肃的生产程序怎能出品令人放心的乳制品?看来这些企业的整改已是迫在眉睫了。”
■旁边报道
含甘氨酸产品正被全力追回
深圳喜之康饮料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唐姓主任对记者表示,目前企业已经停止生产含有甘氨酸的产品,以前生产的也基本收回,完全达到了质量监督局的要求。
珠江饮料厂的范姓人士称,公司业已回收了110多箱含有甘氨酸的饮品,但也难免遭遇订单被退局面,前段时间卖出的100余箱产品也被“原封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