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其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这是卫生部近期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作出的新规定。
据了解,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条件、资质、申请与发放的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卫生许可证应载明的事项及填写要求、许可证有效期(4年)及编号格式作了统一的规定,同时对卫生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也作了原则性规定。为此,我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单位,必须在2007年6月1日前全部更换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此之前已经发放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也将在例行年审时逐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