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对塑料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4%。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塑料菜板、塑料碗、塑料水壶、塑料桶、塑料瓶(矿泉水瓶)及塑料食品包装膜、袋等塑料制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12个省市16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16种样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4%。其中,家庭日常生活用塑料制品(餐饮具盒、塑料菜板、塑料碗、吸管等)共抽查了55种样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6.4%;塑料桶、瓶共抽查了43种样,全部合格;食品包装膜、袋共抽查了118种样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1.5%。
抽查结果表明,正规生产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差,包括一些小型销售摊点由于进货把关不严,销售的产品质量仍然存在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一是脱色试验不合格。脱色试验是考核食品包装材料遇到酒、油、酸性物质等情况下的产品脱色情况。脱色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导致塑料着色剂溶解在食物中而被人摄入,而这些塑料着色剂一般都不是食用色素,长期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健康。二是蒸发残渣不合格。蒸发残渣是考核塑料制品在使用过程中,接触水、醋、酒、油等液体时,可能析出化学物质的量,这些化学物质可能是低分子量的添加剂或无机填充物如碳酸钙、滑石粉等。三是高锰酸钾消耗量不合格。通过测定高锰酸钾消耗量,可测算出塑料制品中还原性有机物的溶出情况。这种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致使不明成分有机物进入食物,影响人体健康。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整改,严格执法,不合格产品不得生产销售。同时,进一步加大涉及食品安全的塑料制品的跟踪抽查力度,重点抽查食品包装袋、膜,家庭日常生活用塑料制品以及婴幼儿用塑料制品,把质量不稳定的小型企业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另外,国家质检总局将启动食品用容器、食品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切实提高塑料制品整体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