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今年1~7月,我国食品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累计实现贸易额221.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的3.6%。
其中,食品出口106.9亿美元,增长7.7%;进口114.7亿美元,增长50.6%,净进口7.8亿美元。
从表面上看,造成我国食品贸易出现逆差的原因,是国外针对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的种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技术性壁垒。实际上,制约我国食品出口的深层次原因是长期以来国内外标准存在差异、政府多头管理、企业资质欠佳等。
两套标准导致两种管理
国内外市场卫生安全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内标准低于国外标准,另一方面是部分商品标准缺失。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从国情出发,食品加工生产质量要求不高,而国外食品质量标准一般来说都高于我国。
同时,我国部分食品尚未制定统一标准,缺乏质量认证体系。如我国对冻鸡等禽肉产品缺乏标准,在动物检疫方面也未加入国际防疫组织,这成为某些国家制约我国冻鸡出口的主要理由。
再者,标准差异导致管理差异。目前我国对内销食品和出口食品采用两种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如对“烤鳗”出口实行了严格的“3+2”监管模式,大多数产品卫生安全质量可以得到保证;而内销食品不在此检测范围内,只是按国内的标准进行生产和质量监督。
多头管理导致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对食品加工业和出口进行管理的部门繁多,雷竞技ap官网入口
部、检验检疫局、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均有行政管理权。各部门管理侧重点不同,收集信息角度不同,出台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
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部门掌握的信息分散,不能共享,给风险因素分析和调查等工作带来困难;二是多部门管理、检查,使得企业应接不暇,分散精力;三是政出多门,有时甚至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形,使得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不知以何为准。
企业缺乏市场应急能力
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出口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应对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不够。如日本从1989年至今多次以各种理由阻止我国烤鳗入境,每次我国企业都是仓促应对。据了解,尽管目前日本对进口烤鳗的理化检测项目达19项,但其对允许使用的药物也做了明确规定。只要养鳗企业主动了解和运用这些信息,出口日本鳗鱼的药物残留问题完全可以解决。
二是企业以国际标准自律的意识不足。今年4月,我国出口烤鳗被查出恩诺沙星超标,就是因为企业将内销产品混装在出口产品货柜上,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见一斑。
要解决当前我国出口食品加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标准,消除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标准差别。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食品出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