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规范和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统一案源登记、集中线索分派、全程跟踪督办”三项举措,逐步建立重要案件线索全链条管理机制,在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新义说:“案件线索是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来源,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往往来源于对案件线索的认真研判、深入挖掘。传统的管理方式,由于对案件线索的管理比较粗放,缺乏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不能实现管理闭环,很多好的线索无法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充分体现价值,影响了市场监管执法的质效,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持续从内部管理中下功夫。”
统一案源登记,实施“台账式”管理。一是线索统一归集。该局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登记制度,按照“归口受理、集中管理、编号登记”的原则,对于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渠道来源的重要案件线索,在初步认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各执法单位统一提交归集到法制机构。二是线索统一登记管理。法制机构指定专人对归集的所有线索进行初步筛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线索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重要案件线索登记台账,实现重要案源线索从“分散”到“集中”的统一管理。今年以来,共归集各类案件线索356条,经初筛后集中登记重要线索343条。
集中派单分办,突出“专业化”研判。一方面,集中筛查转办。法制机构根据管辖权限、线索性质以及案件类型,对登记的重要案件线索进行甄别审查,经分管负责人签批后,对上级交办或专业性强的线索交由监管科室、执法大队调查处置,对其他线索转办分派至基层监管所调查处置,并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提高精准处置效率。另一方面,集中研判会商。在线索处置、立案调查等环节,各监管室、队、所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案情会商会议,对重大、复杂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基本案情进行集体会商。今年以来,法制机构共转办重要案件线索343条。
加强跟踪督办,落实“闭环化”管理。该局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案件承办单位在接到案件线索后及时调查核实,确定立案的线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办理;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承办单位及时完成线索处置,随时接受执法监督检查。执法监督前移,对案件线索转办处理实行提示—督办—约谈“三步走”监督模式,对线索核查明显滞后的,首先进行工作提示,未有进展的下发督办函,逾期未办理的对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督促整改。此外,为提高线索转立案后的案件办理质量,法制机构在履行法制审核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和互查互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限期整改。截至目前,通过案卷评查反馈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意见建议30余条,整改落实率达100%。(杜志锋、刘涛、张萍、马红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