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肉类产品安全监管
督促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保障禽畜肉类食品安全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
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市场监管领域取得实效。
自2024年5月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28家,检查覆盖率100%,责令整改21家,责令停产1家,检查肉制品经营单位800家,检查小作坊122家,检查冷库245家,抽检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399批次,行政执法立案26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
一、区镇上下联动,紧盯肉类产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形成集全面排查、飞行检查、各环节监督检查等形式为一体的整治体系,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即镇际交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群众举报多等风险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地区,聚焦肉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冷库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自查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对肉类产品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者是否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运输配送、贮存、经营肉类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冷库重点检查是否查验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是否建立健全冷冻肉品贮存档案,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委托贮存的冷冻肉品的名称、数量、时间、生产日期或批次等内容。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冷冻肉品。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企业,执法人员及时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形成监管闭环。
二、强化企业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定期自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
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提升自查水平,实现食品安全自查率达100%,食品安全发现风险报告率达100%。
对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抽检
组织对肉类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特别是加大对冷冻肉品的抽检频次,将抽检工作延伸至生产经营全过程。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专项整治适时调整抽检任务,排查并解决行业性风险。并围绕近年监管发现的“两超一非”和兽药残留等主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设定检测项目,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风险监测。
并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原料肉、食品添加剂等第一时间开展抽样检验,对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食品和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并督促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
四、强化宣传造势,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走访宣传、约谈企业负责人、设置12315举报电话等方式,提高各类肉类经营主体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对肉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升,让从业者自觉守法经营。
下一步,区镇两级执法部门将继续以肉类产品为重点,重拳出击,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行动成果,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形成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