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1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04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6份,立案查处216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松阳县某学校食堂
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案
2024年6月14日,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二楼操作间的操作台上贴有“肉松”“白芝麻”“包装纸袋”“沙拉酱”等字样的标签,依法调取监控视频后确认该操作台为制作三明治的区域。经查明,当事人在今年5月6日至31日期间,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资质非法制作加工三明治,涉案货值共计12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莲都区某超市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4年4月27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市区某学校外的某超市进行检查,在散装食品销售区发现19包“香酥肉(油炸肉类)”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当事人2023年10月购进上述食品,因临近保质期,将剩余产品拆零称重销售,超过保质期后仍在销售,直至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涉案货值共计23.42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违法所得2元,处罚款3000元。
案例三
缙云县某咖啡馆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4年3月11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新碧街道某中学外某咖啡馆进行检查,在厨房的冰箱货架发现5瓶果酱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上述食品为当事人于2022年从天猫平台以28-32元/瓶不等价格购进,涉案货值共计147.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款3000元。
案例四
庆元县某汉堡店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3月16日,庆元县市场监管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学校周边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汉堡店正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汉堡面包胚制作汉堡,同时在仓库内发现相同批次汉堡面包胚192个。经查明,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汉堡面包胚原料加工的各类汉堡82个,涉案货值187.8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汉堡面包胚,处罚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