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4〕42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答复函
田少库代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检测队伍建设方面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聚焦三个方面8大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狠抓问题排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组织对2023年以来省局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回头看,确保 100%办结。对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将报告数量明显过多的机构纳入下一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赴西安、咸阳、杨凌等市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资质认定审批及档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全系统检查机构152家,立案调查2家,进一步调查处理1家。三是严格评审员管理。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组织食品领域15名主任评审员集中廉政谈话1次,向评审员、观察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627条次。开展评审员选派工作自查,召开食品领域资质认定评审员选派方式研讨会,探索解决评审员选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全领域评审员选派工作机制。四是推动完善制度。组织完成《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针对监督检查发现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起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档案管理办法》。针对基层反映检验检测机构多场所监管责任不明晰的问题,研究出台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的文件规定。
截至目前,宝鸡市局组织检查机构3家,进一步调查处理1 家。咸阳市检查机构2家。渭南市局组织检查机构2家,立案调查1家。榆林市局将计量、特种设备等领域检验机构纳入专项治理范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榆林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开展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检验机构93家,对11家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汉中市局组织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检查机构1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案调查1家。
二、严把食品源头安全关方面
一是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智慧监管水平,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紧盯重点场所、大宗品种和高风险品种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陕生鲜”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使用,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平台,可实时查询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数量、监管、经营情况和追溯等信息,实现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与总局“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及时向总局上传食用农产品信息化管理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目前,入驻“陕生鲜”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392家,入场销售者3037户,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54646户,涉及食用农产品5436批次,总重量2537713吨。各地结合辖区食用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特点,加大抽检频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02719批次,涉及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谷物、生干坚果等123种农产品,检出不合格3182批次,不合格率3.10%;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主要不合格品种有香蕉、姜、韭菜、辣椒、豇豆、豆芽等,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近年来,先后制定《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积极开展特色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修订《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印发《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从食品安全领导、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投入五个方面进一步细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补充、体系检查为重点的监管体系,持续推进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工作。
三、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稳步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有序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对108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陕西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第一批A级餐饮服务单位68家。分别在西安市、渭南市对旅游景区、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餐饮安全开展3期“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网络直播检查活动,进一步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意识,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提升自觉守法经营意识。联合省餐饮商会,引导餐饮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将“小份菜”、“半份菜”纳入菜单,主动提醒消费者合理点餐,提供免费打包服务。指导美团、饿了么、抖音等第三方平台发出倡议,督促餐饮企业积极推广“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内容,在餐食封签上标注制止餐饮浪费的提示语,鼓励消费者选择无餐具配送。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工作指南》,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四、加强对学校餐饮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方面
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强化春秋季食品安全监管,每学期开学前,对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展开学综合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校园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推动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做好视频信息与省局平台对接工作。春秋季开学期间,全省共检查学校食堂32400余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90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20份,立案43件。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肃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联合各相关部门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赴全省12个地市,对220余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联合省审计厅对7个地市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交叉检查,通过以审促管、以审促建,紧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还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强肉类产品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及非法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
重点是非法从事养殖、屠宰、生产、经营肉类产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进货把关不严,购进不合格肉制品原料和肉制品等违规违法行为。主要措施是强化综合治理,对重点区域(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大县和省际、市际、县际、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农村集贸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超市、餐厅等),重点环节(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肉类产品经营户等)进行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本地区肉类产品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对药物残留、动物源性成分等指标开展风险监测。
(二)着力纠治外卖餐饮生产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不规范等违规违法行为。
重点是外卖餐饮平台对入驻商户资质审核不严;入网商家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不规范;无堂食外卖餐饮店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外卖餐饮浪费问题。主要措施是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夯实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外卖平台优化协议规则,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核。探索平台数据与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信息对接,对证照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避免盗证商家入驻,全面筛查清理无证无照商户。以投诉量大、消费评价差的、无堂食外卖等高风险商家为重点,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规范索证索票制度不落实、荤素混放、生熟混放、储存条件不达标等食品加工制作经营行为。
(三)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重点是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食品加工过程管理不严格,操作不规范;有害生物防治不到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承包经营企业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主要措施是摸清辖区内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企业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学校食堂采购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粉丝粉条、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检,做好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四)制定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和“四小”条例。根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制定出台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修订“四小”条例,组织开展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大督查。
(五)进一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媒体、进网络,发布网络餐饮服务在线监测信息,通报餐饮服务典型违法案例,增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在门店取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还将开展“餐饮安全你点我查”活动,邀请社会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共同对“网红餐厅”进行检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餐饮质量安全问题。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