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12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渝北区老文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北碚区金杨杨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兰溪小区45-9(海尔路181号附123号)刘明群销售的大白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肉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兴胜路55号6幢附9#-1号蔡明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武隆区宇权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六组(华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A27摊位)冉富军销售的小青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