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领导您好,《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第十三条: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1、此条适用于集团公司制定的食品企业标准,各个分公司使用吗。
2、我们制定了企业标准,想让各个分公司都使用相同的标准和相同的标准编号,这样可以吗。还需要各分公司分别发布备案,使用不同的企业标准编号吗。
答: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具体请咨询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