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7期),其中有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原味光南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7期)涉及无锡市宜兴市永商易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久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光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宜兴市永商易购超市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销售单价67.8元/公斤,已销售11.39公斤(除损耗外,剩余2.5公斤未售出)。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味光南瓜子2.5公斤的行政处罚(宜市监处罚〔2024〕8号)。
二、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7期)涉及无锡市梁溪区蔡光头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梁溪区蔡光头餐饮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决定书编号:锡梁市监处罚〔2024〕00024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