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
“劣质槽头肉”原料问题
自3月16日起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
对食品生产环节开展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排查以猪肉为原料的肉制品、速冻食品、方便菜肴等预制菜生产企业和猪肉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突击检查企业原料库、生产车间及闭门加工场所,切实查验原料肉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原料肉贮存条件、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等关键环节。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71名,检查相关食品生产单位235家,未发现使用劣质槽头肉进行生产加工问题,发现个别生产单位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缺少防蝇防鼠设施或设施破损等问题29个,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抽检14批次产品。
下一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肉制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全力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肉制品生产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如何科学认识槽头肉?
槽头肉,一般是指猪头与躯干连接部位的肉,该部位通常含有甲状腺、淋巴结。根据《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GB/T 17236-2019)和《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屠宰厂必须经规范地“除三腺”(去掉可视病变淋巴结、肾上腺和残留甲状腺等缺陷),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经规范操作、检验检疫合格的槽头肉可以安全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