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塔城市、乌苏市等县(市)人民政府在考核中获评A级单位。
本次考评根据《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按照《2023年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由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共评选出A级单位4个,B级单位3个。
今年,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细化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为契机,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压实责任为关键,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全程治理,持续精心筹划食品安全工作,定准目标、定实举措,精准推进风险排查,统筹实施靶向监管,着力提升应急水平,全面夯实“四方责任”,积极构建共治格局,全力推动塔地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