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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保健原料目录后,能否继续用于普通食品生产

2024-02-23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633 0
  咨询内容:
  依据《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保健原料目录的使用监管问题的解读》,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原料如大豆分离蛋白和乳清蛋白等,在不宣传功效的前提下,可否与保健食品原料发布之前一样,正常用于原有普通食品生产?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保健原料目录的使用监管问题的解读》,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及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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