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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春节期间警惕误食醇基燃料

2024-02-09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1524 0
  春节期间,饮酒的次数增多。常有部分消费者将醇基燃料误认为是散装“白酒”,饮用后导致生命危险。如何避免误食醇基燃料?特做如下风险提示。
  不要把醇基燃料误当白酒喝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醇基燃料是一种新型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标识等相关规定。相比柴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醇基燃料更加经济方便,常用于餐饮行业、农村宴席和户外野炊等。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醇基燃料产品是以甲醇为主要原料。甲醇又称木醇、木精,早在2002年就被国家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并在2011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名录中。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液态醇基燃料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误当成散装“白酒”。消费者从感官上难以分辨液态醇基燃料与白酒的差别。
  误食中毒要尽快送医救治
  醇基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严重,特别是会对视神经造成危害。如果误食,往往会造成急性中毒。初期中毒症状有:心跳加速、腹痛、上吐(呕)、下泻、无胃口、头痛、晕、全身无力。中毒症状严重的,会神智不清、呼吸急速至衰竭,甚至失明、代谢性酸中毒和死亡。一般地,摄入甲醇5-15 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 mL可导致失明,30-70 mL即有致死风险。
  误食甲醇中毒后,迅速救治措施是挽救生命和视力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甲醇中毒的早期症状与醉酒相似,周围的人误以为只是醉酒而不作处理,导致救治时机延误。消费者聚餐时饮酒,尤其是喝散装白酒又不明酒水来源的,如果发现有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立即使患者饮用足量温水、促进催吐并尽快送医。
  增强辨别标志防止误食
  消费者要增强辨识意识,不要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更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体就当酒喝。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产品警示包装标识以防误饮,是杜绝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的重要方法。
  在餐饮环节,餐饮经营者要做到:
  01
  注意存放位置,醇基燃料不能与食品或酒放在一起,尽量选择消费者不会前往或不易看到的地方存放。
  02
  注意及时收存,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
  03
  张贴警示标语,经常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
  在生产环节,醇基燃料生产企业要做到:
  01
  改变包装容器外形与标签色彩,使用常用有毒化学品包装容器的颜色,并在醇基燃料的外包装上增加醒目、清晰的警示标志,让消费者容易辩别。
  02
  生产醇基燃料时,添加可产生醒目颜色的有色化合物,在外观上与白酒和药酒的颜色反差明显,或添加强烈苦味的化合物,饮用时难以入口,以防止误食。
  专家执笔人:
  郭云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
  郭新光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范文来 江南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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