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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护航民生安全市场监管执法在行动

2024-01-29 中国食品网 573 0
  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守护年关"民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市委推动高水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会议精神,以高水平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
  “年关守护”执法行动将持续至2月底。其间,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开展节日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消费价格检查、民生计量、广告监管、反不正当竞争和市场综合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创造安心消费、放心旅游的消费环境,维护春节消费市场秩序。
  全面守护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该局针对饮料压片糖果和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类食品开展执法检查。对抽样检测连续多批次不合格的食品市场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围绕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与百姓生活密切的节日特色食品、地产特色食品、畜禽肉类、时令果蔬及米面油蛋奶等重点品种,重在大型商超、农贸(批)市场、冬季热点旅游景区和承接“年夜饭”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你点我检”活动,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贮存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和职能作用发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以及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等。一经发现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立即查处,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持续强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该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药品安全(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仓储、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用药品和疫苗、集采中选产品、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等品种的经营质量管理情况,同步摸排储备供应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采购使用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违规储存冷链药品等问题;跟踪检查A型肉毒毒素全链条追溯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复方地芬诺酯片、盐酸替来他明、依托咪酯、芬太尼等毒品替代药物异常购销情况,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效,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整治重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该局全覆盖检查辖区2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抽查重点供暖锅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是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开展节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好冬季大风、暴雪、酷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准备,是否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情况。
  加强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排查整治。该局联合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依法从严查处。此外,重点排查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证照信息是否相符;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任命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质量安全管控实际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是否落实;原料质量查验、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燃气灶具等相关产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燃气灶具等相关产品是否有生产厂家合格证明、CCC标识标注、质量检验报告;销售单位是否进行进货查验、是否有销售记录。
  聚焦冬季消费价格。该局紧盯冬季旅游市场消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未落实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等行为;检查宾馆酒店、餐饮等经营者不履行价格承诺、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新义表示,春节将至,全局实行室所联动,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全面统筹安全与发展,筑牢压实岁末年初市场领域安全防线。(杜志锋、马健、张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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