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前夕市场的稳定和规范,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
一是聚焦重点产品。此次专项整治以名酒、中高档白酒、进口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它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其他蒸馏酒等为重点产品。
二是聚焦重点场所。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烟酒专卖店、餐饮企业、娱乐场所以及校园及周边商店为重点场所。
三是聚焦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侵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的产品违反国家质量标准、标识规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严厉打击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内部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是聚集主体责任。督促酒类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并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酒类食品可溯源。酒类存储条件符合规定。
截至目前,共检查酒类经营户25余户,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食品经营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问题,给予警告行政处罚。下一步,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联合多部门增加检查频次,争取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酒类食品质量安全。(袁新亮、郭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