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农贸市场里面有个摊位卖猪肉,也可以帮忙消费者加工成肉丸,请问这样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答: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您所说的情况为“食品现场制售”,不属于食品生产环节,无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Q
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快要过期了,如果没来得及办理延续,是不是属于无证经营?
答:是的,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续的,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所以,一定要在许可证过期前申请延续哦。
Q
我公司在21年食品抽检中,有次不合格,至今还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的网站上有展示,我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可以消除链接,不公示?
答:您好,链接无法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同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包括被抽检食品名称、规格、商标、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不合格项目,标称的生产者名称、地址,以及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等。谢谢!
Q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可以出租、出借、转让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答: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Q
请问餐饮单位索证索票的“证”和“票”是指啥?
答:“证”是指: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查验经营资质证明、产品认证证明、产品质量证明、食品供货商备案证明。
“票”是指: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索要进货票据(即进货台账),食品供应商在销售食品时应当出具销货票据(即销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