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千、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大类食品404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38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6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汉寿县洞庭纯净水厂销售的,标称汉寿千舟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澧县澧阳镇娃哈哈桶装水经销点销售的,标称湖南常德浪力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浪力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邵东市宋家塘志军水业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湖南水庄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庄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湖南省石牛寨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石牛寨山泉(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醴陵市留仙寨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保靖县花井水果店销售的,标称保靖县毛沟白云山清泉水厂生产的白云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桂阳县仙山冰泉经营店销售的,标称仙山冰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仙山神农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吉首市山之泉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保靖县山之泉水厂生产的山之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衡阳雨母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古漠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湘乡市万福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万福龙泉优质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长沙市雨花区福农园干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益阳市富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湖南比一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销售的猪油,酸价(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湖南良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米椒(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溆浦县湘优生活精品超市销售的本地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溆浦鲜鲜水果城西店销售的本地橘子(溆浦蜜桔),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鼎城区灌溪镇周正元蔬菜销售点销售的韭菜,毒死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怀化、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