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910号建议的答复
韩秋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动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建设、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巡查频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宣讲的建议,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风险,多措并举,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生〔2019〕53号),对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配方、原料控制、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作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风险。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2023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8号),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公告》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承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倡导采用适当方式公示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三是通过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2021年以来,将规范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持续加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治理工作,列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纳入各省(区、市)食品安全年度评议考核内容,以强化评议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将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是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地方管理责任,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对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通过地方立法,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规范和提升。
二、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监督抽检,发挥“雷达”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聚焦农村、校园等重点地区,聚焦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聚焦较高风险食品类别,依法开展监督抽检,并对检出不合格的食品开展跟踪抽检,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坚持“四个最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各地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1.86万件,涉案货值金额10.91亿元,罚没金额29.47亿元。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194家,吊销许可证2123件,移送司法机关5147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5.26万人。其中,案件数同比增长8.51%;吊销许可证同比增长334.15%;移送司法机关同比增长19.7%,“处罚到人”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持续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科学认知
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协会等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知识科普宣传工作,有效提升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知水平。结合媒体热点及抽检结果,组织编发了《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等260余篇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制作食品安全科普视频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与分会场同步共享,科学回应公众关切话题。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期待。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环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及时反馈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升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