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崇义县市场监管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以监管与治理协同并进为工作思路,全力做好市场主体信用提升工作,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和社会环境。
一、推进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强力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江西)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截止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共归集涉企信用信息数据20350条,其中行政许可15386条,行政处罚134条。
(二)深入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数据同步至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将市场主体分类为A、B、C、D四个等级,目前我县共有市场主体A类7416户、B类7294户、C类409户、D类71户,为信用监管提供了更精准的依据。
(三)依托信用分级分类结果推动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实施差别化监管、优化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今年我县联合部门检查任务数158个,联合部门检查事项数161个,加大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检查比例、减少低风险市场主体抽查频次,应检查市场主体1058户,其中低风险市场主体20户,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98.11%。
二、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以信用为基调的市场环境氛围
(一)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在市监局各区域服务窗口,设置人员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普及,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步做好事前信用承诺,签署《双告知承诺书》,依托赣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实现“一照一承诺”。2023年,崇义县共有318户企业、1169户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注册时做出市场主体登记信用承诺。
(二)推进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承诺工作。定期梳理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采取电话访问和上门指导的方式,主动靠前,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作出书面信用承诺,2023年,崇义县共58户市场主体通过补报年报等方式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书。
(三)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教育活动。充分结合质量月、社会信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联合多个单位宣讲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知识,讲解“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内容,呼吁广大经营者做到重信守诺。今年以来,共开展诚信教育活动6次,组织100余名商户现场开展承诺签名,引导和促进经营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信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三、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完善以信用为基石的诚信体系建设
(一)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列异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2023年我县共258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0户个体工商户、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其他部门和组织推送了列异信息。
(二)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新增、续贷“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和评先评优时受到限制,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将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
(三)探索信用修复协同互认机制。对于统一行政处罚信息在多个平台上进行公示的,仅需要在一方申请,另一方则认可,同步撤销,不再公示,避免市场主体多头跑,提升信用修复便利度。同时,为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溯源主管单位,缩短办理流程,为市场主体办理信用修复提速提效。(通讯员钟玲、涂方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