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经营主体“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执法人员以商场超市、生鲜肉店、蔬菜水果店等销售主体为重点,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行为,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自纠,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进行更换。坚决摒弃各类“美颜生鲜灯”,杜绝“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发生,12月1日起,消费者若发现违规使用“美颜生鲜灯”等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下一步,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管理办法》等新规定的宣传力度,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拒绝视觉上的“遮瑕”,还生鲜以“本色”,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