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近期部署开展全市“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日前出台《关于强化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推进整治明确划定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五条红线”。
“红线一”
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红线二”
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红线三”
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红线四”
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
“红线五”
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来源:食品经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