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糖、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餐饮具共10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6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63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8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2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26批次,其中合格320批次,不合格6批次;饮料91批次,其中合格90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76批次,其中合格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14批次,其中合格1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如俊商贸中心经营的小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山东航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隆嘉福星商贸中心经营的香蕉牛奶味装饰饼干,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丽华鸿业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京美连锁超市(亚运村店)销售的香蕉、长豆角豇豆,均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顺川瀛水产店经营的鲈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北京东光源兴泰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启航恒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赵玉杰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吴家场路店经营的澳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嘉味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