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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 冬天的第一杯中药奶茶?“朋克养生”需谨慎!

2023-11-20 江苏省消保委 710 0
  冬天的第一杯奶茶喝了吗?
  如果市面上出现一杯
  “好喝又养生”的中药茶饮,
  你是否会选择它?
  各地都刮起了养生茶饮风。
  南京一家中医馆与奶茶店
  结合而生的中药茶饮店里排起了长队。
  而广东等喜欢喝茶地区的
  养生茶饮连锁店更是迅速扩张。
  被中药馆“打败”的不仅有奶茶店,还有饭店!河南郑州某中医馆推出的“药膳”养生餐“一号难求”,不少人不惜排队几个小时去打卡。更有网友评论道“期待这样的药膳饭店开到全中国”。依托“药食同源”文化,主打“新式养生”的中药茶饮店和餐饮店,成为了年轻人“朋克养生”新选择。
  然而朋克养生
  一定对身体有益吗?
  冬天的第一杯中药奶茶
  到底能不能随便喝?
  市面上的养生茶饮、
  药膳是否可以随心所欲地猎奇尝鲜?
  有网友提出了“是药三分毒”
  “都是噱头”
  “奶茶哪来的真养生”的质疑。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从“人到中年不得已,保温杯里泡枸杞”的自嘲,到“熬夜神器——五黑茶、人参水”等中药茶饮在商圈写字楼内爆火,再到“啤酒泡枸杞”等“朋克养生”方式的应运而生,“养生茶饮”“药膳”广受年轻人的追捧。而年轻人对传统中医药养生方式跃跃欲试,不仅意味着“90后、00后养生血脉的觉醒”,“热衷养生”现象的背后更折射出了学习工作压力大、作息不规律的年轻消费者希望身体强健的强烈愿望与“健康焦虑”状态下的“努力自救”。在市场前景广阔的年轻人养生消费市场上,商家抓住商机打出“药食同源”的旗帜宣传养生产品也无可厚非。
  但为了不让“养生”变成商家盈利的“噱头”,不把消费者的“希望”变成“失望”,经营者与消费者还应注意:
  首先,并非所有食材均可打上“药食同源”“食药物质”的标签。根据2021年11月卫健委颁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食药物质的准入门槛”包括:
  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已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次,经营者应严格遵循卫健委关于食药材使用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亦应多多关注配料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明确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同时也规定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再者,即使消费者购买的“养生产品”原料符合食药物质相关规定,一杯饮料,是否真的能让熬夜的人“回血”?“啤酒泡枸杞”到底是“养生”还是“伤生”?还要另当别论。根据“药食同源”思想中“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的说法,中药茶饮、养生餐是否能达到消费者期待的养生作用还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养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产品都不能保证立竿见影的养生效果。
  最后,江苏省消保委在此提醒,经营者应合法、合理营销,切忌人为制造健康焦虑,不能动辄给产品冠以“药食同源”“养生产品”的“高帽子”,如果过分夸大产品养生效果混淆视听,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尝试不同养生产品、探索不同养生方式时也不应忘记“追求健康”的初衷,切忌出于“猎奇”“跟风”心理而偏食或过用任何一种食材或药材。莫让“朋克养生”变成“朋克伤生”!
  作者:挥挥(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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