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一个食品监督员不难,搞定成千上万的消费者,难于上青天,他们不会再抱侥幸心理。
总理震怒了,这么多食品问题怎么办啊?于是有人开始埋怨监管马后炮,不管事。可是食品监督部门也委屈,他们没有经费,只能靠罚款度日,罚款还不能全拿,层层扒皮。当然,因为能罚款,自然能收保护费,监管部门一些个人的腰包还可以。最后瘦猪还是顺利地自己走到双汇去挨宰。
道德自然有它的作用。人的道德水平高了,自然就不做这些下三滥的事了。可是上帝从来没有假设人的道德水平怎么高。人之初,性本恶。所以,需要用制度来管理人的恶。我们早就应该想想我们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
比如,与其经历这次瘦肉精的事件、染色馒头事件、什么豆芽事件、什么牛奶的事件之后,增加经费(其实也没有出处)、增加监管人员、增加寻租的机会,还不如减少点所谓的监管人员,提高他们的薪水,但是给他们增加责任。
责任从哪里来,从广大人民群众中来。人民群众是食品的检验者。如果我们让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利用我们的侵权伤害法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那么人民群众就变成了千千万万的食品监督员。他们变成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司法程序上,其实我们是没有障碍让人民群众来以集团诉讼的形式来声讨这些不法商贩的。而反过来,我们的监管机构就做好一件事,一旦被人民群众发现的不法商贩,小到路边卖红薯的,大到一年卖几百亿猪肉的,监管机构就要去关掉他们、去以公检法的力量制裁他们。
这其实不是一个太复杂的制度设计,但是,这种威慑力量会让任何想造假的商贩不寒而栗。他们会知道,一旦被消费者发现,他们面临的将是无尽的诉讼和倾家荡产。搞定一个食品监督员不难,搞定成千上万的消费者,难于上青天,他们不会再抱侥幸心理。
这就是法经济学里面的所谓交易成本。当犯罪的成本突然增高时,自然犯罪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如果我们还寄希望于增加经费、增加人手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太一厢情愿了。人都是禁不住夏娃的诱惑的。寻租的结果除了没有解决造假的问题,也给勤勤恳恳讲究质量的人增加了负担--他们虽然没有犯罪,他们也需要去监管部门那里寻求保护,因为这些部门为了养活自己,养活大家只能把压力转嫁给自己的被监管者。老实的商家也一不留神肩负起了监管机构的运营和寻租的成本。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
怎么办其实很容易。但是也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的司法部门的合作。能行吗?
(作者为独立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