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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

2023-10-30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468 0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2022年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滁州市继续保持A级等次。滁州市市长吴劲作出批示:“请市食安办认真把《通报》的后两段内容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争取23年食安工作争先进位。”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指导下,滁州市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持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一是常态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明确市县乡三级包保干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督查清单,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分类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风险清单并对照清单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压实主体责任。探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与基层社会共治相结合,努力营造共治共享社会氛围,构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大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成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小组,对食品安全风险、投诉举报、抽检监测及行业“潜规则”等进行分析、研判和交流,制定风险清单,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类专项行动对象实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和执法抽检。
  三是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健全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帮助企业制定风险清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入企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和承诺活动。充分发挥保险他律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进力度,全市近700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下一步,滁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健全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力度,坚持严防严管严控并重,全面提升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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